首页 行业动态 行业资讯

五省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不得加盖CMA标志!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量:11

近日,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重磅通知——《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彻底打破地域壁垒,统一资质认定标准!通知中明确要求工程质量、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无损检测等行业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时不得加盖CMA标志,这些领域将不再颁发资质认定!

核心要点:

一  分支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规范化

1.母体法人单位位于五省(市、自治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跨区域分支机构可由母体统一申请资质认定,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2.异地分支机构监管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确保资质能力保持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  

二  资质认定标志(CMA)使用管理统一化

1.取得五省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未明确要求CMA的领域(如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不得加盖CMA标志。

2.已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域(如工程质量、无损检测),过往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需修订报告模板,不再加盖CMA标志,且不再颁发新资质认定。  

三  资质认定协同评审机制建立立冬节气

1.组建联合评审专家库,试行评审员互派模式,提高评审质量与公正性。

2.每批次评审组中异地评审员占比不低于50%,确保评审工作规范、透明。  

四  资质认定协同评审机制建立

1.实行机动车、生态环境领域授权签字人考题与考核一体化管理,每年更新考试题库,涵盖最新标准与案例分析。

2.各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考核,鼓励互派监考人员,确保考核公平严肃。

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_01.png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_02.png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_03.png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_04.png

关于推进京津冀晋蒙五省(市、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体化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