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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樊星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您好 老师,想问一下 资质申报要求的工程师,外省的证书可以用吗
专家回复 宋学进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答:职称证书专业应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并在主管部门或评审单位的官网可查,满足符合《资质标准》的检测经历年限要求,河南省及其他省份发放的职称证书满足以上要求的均可使用。
留言人 张永民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老师好:混凝土及拌合用水中--塌落度 参数申报过程中,是否需要把维勃稠度仪这个设备型号及相关参数填写到设备清单中?谢谢
留言人 郑燕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1)上报平台下载的资质申请表没有“重新核定”选项,只有“新申请”、“增项”、“延期”,请问,怎么选?; (2)平台主要仪器设备上报的时候,有的仪器已过校准有效期(因为今年业务减少),是否可以上报?是否需要上报? (3)这些仪器没上报的话,以后工作任务多了,再重新校准使用的时候,是否需要“重新核定”? (4)现在住建厅网站上报平台还未开放,什么时候开放?
专家回复 杜思义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 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30
(1)选新申请;(2)过期不行,报了也不能通过;(3)上报的仪器设备要满足资质参数的要求,资质参数要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4)现在可以填报,不过暂时不能提交,可以先保存,以备后用。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里的砼强度和砂浆强度的方法不用全部都选吧?
专家回复 杜思义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 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不要求全选。根据你机构的实际使用方法选择。
留言人 何亮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问题一:申报系统的公司基本信息库维护中的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录入的情况下,我公司预申报5块专项资质,在录入各新资质的重新核定时,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无法再行录入,请问系统是默认了这两个岗位都是公司的总技术负责人与总质量负责人吗?可不可以再各专项资质的录入中填报其他人员作为该项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问题二:申报系统中,在录入各专项资质的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信息时,是否只能选择必选参数与系统所提供的可选参数?我们公司已通过计量认定的参数很多不在这两个选项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需求,请问该如何添加?
专家回复 杜思义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 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系统是默认了这两个都是公司的总技术负责人与总质量负责人。专项资质申报时,可以选这两个人作为技术负责人,也可以选别的人。各专项资质参数录入时,暂时只能选资质标准中的必备参数和可选参数。其他参数以后会统一解决。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问题1: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信息中误增加的可选参数怎么删除?问题2:主要仪器设备及鉴定校准一览表中1个检测参数对应多台设备的,应该怎么填写?问题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备案表》中授权的签字范围,是填写检测专项,还是全部检测项目?
专家回复 陈天宇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1: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信息中如有增加的可选参数需要删除,在“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信息”栏目,点击“+添加”,在已选择参数的区域选中要删除的可选参数,点击“<”箭头,即可不再选择该参数; 2:“设备清单”中1个检测参数对应多台设备的,可在该参数行下方插入整行增加其他设备; 3:授权的签字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的签字范围,应以检测专项中的检测项目为单位填写。
留言人 刘倩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注册人员添加时获取不到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点了入职,个人绑定成功。是什么原因,该怎样操作?
专家回复 宋学进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首先请确认该注册人员是否已成功注册到本公司,其次申报资质填报注册人员信息时确认输入的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如以上都没有问题,请联系“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系统”(简称资质申报系统)中“帮助中心”-运维电话0371-55673016进行咨询。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1、公共平台里人员库的三类人员列表,里面的法人信息因为没有证件,是否可以填到专业技术人员里? 2、填写信息法人职称只有高级工程师等工程系列选项(本公司法人职称为高级经济师),是否可以代选为高级工程师? 3、技术人员列表里“从事检测专项”法人是否填写为“法人”授权签字人填写为“授权签字人”,其他技术人员填写为“地基基础检测”
留言人 黄达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请问老师,我司在做地基基础专项重新核准时发现人员证明中还需添加企业检测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是否有必要?是否可以不添加?
专家回复 杜思义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 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6
有必要添加。为了证明该机构有检测资质。
留言人 赵琳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公司人员社保是住建局缴纳,不是本公司社保可以么
留言人 耿亚丽 留言时间 2025-05-26
留言内容 请问老师,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添加人员时,有职称的技术人员聘用时间是可以选职称聘用时间,无职称的技术人员聘用时间如何填写,这个是必填项
留言人 许昌安泰刘 留言时间 2025-05-14
留言内容 资质申报问题协会有解答老师吗?1、申报系统技术负责人2个以上专项时怎么更换 ? 2.检测方法对应的是检测标准吗,导出的表格每个参数下面能加行增加设备或方法吗? 3、申报系统质量负责人2个以上专项时用换人吗?怎么更换? 4、申报条件要求中级以上职称计算人员不少于4个,包含高工吗?
留言人 刘迎磊 留言时间 2025-04-23
留言内容 新资质标准钢结构申请时,对无损检测人员有具体要求吗?
专家回复 包棚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钢结构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2025-05-27
资质就位没有提人员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事,但是相关的无损检测方法标准都有人员资格等级证书要求,建工领域必选参数内有无损检测项目,所以取钢结构检测资质还是需要具有相应级别的无损检测人员的。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3-10
留言内容 请问各位老师 现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新资质可以在系统里面申报了吗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3-06
留言内容 老师,想咨询下 现在建设厅新资质可以申请了吗 检测参数对应的标准填到那个位置,系统里面授权签字人申请只有法人代表一个,其他的还用填吗
留言人 心宇 留言时间 2025-03-05
留言内容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在建设厅政务网申报时,仪器设备中检测项目是只填写检测项目大项,还是也要填写检测参数,检测参数需要填写对应的检测方法吗? 同时建议协会组织一次资质申报填写方面的培训
专家回复 尹振江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道路工程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市政工程材料 2025-03-05
根据河南省建设厅检测资质申请填报精神,资质申报时,必备参数必须全部填报,可选参数根据自身能力及需求进行填报;填报系统依据参数进行申报;后期申报时省厅会出具填报指导性文件,请留意相关网站的公示等内容。
留言人 包棚 留言时间 2025-02-25
留言内容 可以办理。在政务网提交资料可能比较集中等原因,上传资料系统暂时难以保存。建议直接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或暂时稍等。 暂时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再次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部(57号令)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钢结构资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是需要在属地建立检验检测场所。
专家回复 包棚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钢结构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2025-02-25
可以办理。在政务网提交资料可能比较集中等原因,上传资料系统暂时难以保存。建议直接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或暂时稍等。 暂时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再次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部(57号令)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钢结构资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是需要在属地建立检验检测场所。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5-02-25
留言内容 1、本公司想申请钢结构资质,现在是否可以办理?流程? 2、钢结构是否需要在属地建立检验检测场所?、
留言人 王工 留言时间 2024-08-26
留言内容 老师好,楼板能用回弹仪直接垂直楼板检测强度么?
专家回复 张光海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桥梁及地下工程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2025-06-03
根据JGJ/T23-2011,第4.4.1条规定,对于泵送混凝土浇筑的楼板,不可以垂直弹击。遇到这种情况可采用我省地方标准DBJ41/T056-2023
杜思义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地基基础 行业政策咨询 资质申报咨询 2025-05-27
可以测试,但需要进行角度修正。参照JGJ/T23
留言人 留言时间 2024-08-26
留言内容 老师,请问无机结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的适用范围中“室内成型”包含从现场取回混合料在实验室压实成型吗? 另:标准中的取样方法,条文说明在施工现场取样时,用于强度和回弹模量试验的混合料样品应在现场压实结束后整平时取。
专家回复 杨杰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市政工程材料 道路工程 桥梁及地下工程 2024-08-29
适用范围中的“室内成型”包含从现场取回混合料后在实验室压实成型进行强度测试。 在进行混合料验证时,宜在摊铺机后取料,且取料应分别来源于3~4台不同的料车,然后混合到一起进行四分法取样。取样后应及时成型,在成型试件时应保持原有状态不得进行任何加工。 条文说明中“用于强度和回弹模量试验的混合料样品应在现场压实结束后整平时取”用于评价施工离散性。
杨杰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市政工程材料 道路工程 桥梁及地下工程 2024-08-29
您好,为了更加精准回答以上问题,正在积极联系标准主编单位老师,目前在等老师回复。
尹振江 专家团队 擅长领域:道路工程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市政工程材料 2024-08-27
按照新标准JTG 3441-2024《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标准规定:无机结合料无侧限抗压试验的适用范围是室内成型,或者现场取芯取得的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的试件;室内成型不包含现场钻芯取得的试件;施工现场取样时,应严格按规范 T0841-2009条款及其条文说明内容进行